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毅张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高质量小说阅读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由网络作家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高口碑小说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是作者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林毅张华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,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:现代特种兵穿越明末时代,适逢时局动荡、朝廷腐败不堪,而他只是区区一个边陲小兵;但,小兵又如何?他有聪明的头脑,也有特种兵优秀的身体素质和作战素养——一双铁拳攘外安内、保家卫国,还能打出一个新的江山!...
《高质量小说阅读回到明末去当兵》精彩片段
林毅接下来把下面的七人小队分成了三组,张华跟贺涛一组,二虎跟王琦一组,胆子较小,入伍不久,年纪又比较小的东胜和小颖跟林毅在一起为第三组。
在这一片林子里,他们开始寻找猎物。不要太过深入,十里地以内就成,林毅告诉他们,不管是哪一组,如果发现猛兽赶紧想办法发信号联络。
林毅用眼睛扫了一扫这片林子,有过荒岛求生和野外锻炼经验的林毅,基本上能够断定这里不会有狮子老虎一类的猛兽出没。
因为这里是潜山区,往里面才是苍茫的大山,这里面离他们所才二十几里,离东南面的村庄也不过四五十里,不是那种深山老林。
山鸡,野猫,兔子,野狗,嶂鹿这些东西可能会有,就是撞见了狼群,两个人一伙,也构不成多大威胁,这里很安静,如果喊叫,能听出多远,其他组能够及时赶到。
林毅对这些安全因素考虑的还是比较全面的,交代完之后,三个组就分开了,三条线向林子里面悄悄摸来。
林毅这一组,林毅走在最前面,东胜和小颖紧随其后,他们目光搜索着,东胜提着红缨枪,小颖握紧了手中的刀把,看到猎物随时准备出击。
要是能逮住一头野狗,野兔和鹿之类的,就算没有白费心,林毅一边往前走,一边这样想着。
他们现在没有火器,也没带弓箭,就二虎带了一张弓一壶箭,跟他们还不是一组,这样的狩猎有些奇葩,发现猎物难道靠两条腿撵吗?
不管他们现在知道旗长神通广大。
不过林毅有自己的计划,如果碰到稍少大一点,难以追赶的野兽,他们这三组人可以呐喊着合围,野兽受惊的情况下,他们可以出手把他制服。
如果遇到野兔,野狗,狼和鹿之类的,凭他特种兵的身手,休想逃脱。
东胜和小颖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,两个人高度警惕,心里也有些害怕,害怕遇到野猪,狗熊,狮子老虎之类的。
特别是小颖,那颗小心脏通通直跳,如玉的小脸绷得紧紧的,两只如葡萄般的大眼睛动如脱兔,如此高度的警惕,仿佛随时都会有一只斑斓猛虎或者毒蛇穿出来扑向他们一样。
一只手提刀的她紧紧跟随林毅,生怕把她丢了一样。
这时天公不作美,淅淅沥沥的雨又下了起来。不过山林中的空气更加清新,树木青翠欲滴,林子里面显得更静了。
由于是寻找猎物,谁也不说话,林毅在前面走,机警的眼睛盯着四周。
这样走进去,大概有二三里地的样子。
突然,前面黑影晃动,林毅立马警觉了,拉着小颖闪身躲到了一棵树后,东胜提着红缨枪,也机警地闪到另一棵树后。
三个人屏住呼吸,开始谨慎的观察的前面的动静。
过了一会儿,前面传来说话的声音,闹了半天,没有野兽,而是人,还不止一个。
三个人仍然隐着身子,悄悄滴从树后面露出眼睛,盯着越来越近的两个。
“高勇?”
其中有一个人他们三个人都认识。
身后的小颖差叫出声来,这是他们所不久前的逃兵。
现在他不只是所里的逃兵,还是潜入小颖屋里图谋不轨,杀了张百户的重点嫌疑对象。
不过此时的高勇脸上多了一道疤痕,这当然是拜林毅所赐。那是他和张华合谋,趁着林毅生病,打算割下林毅的头颅去冒认军功。没想到败漏了,高勇才要杀人灭口,被林毅一刀掷了过去了,正中面部,从此就留下了这个记号。
当然这些事,林毅答应过张华不泄露此事,小颖和东胜并不知情。
现在小颖做梦都想抓住他,杀了他为爹爹报仇,没想到这小子躲在这里。
林毅更想抓住他,想宰了他,报仇出气,也想澄清一些事实,林毅怕小颖失态,弄出响动,赶紧用手捂住了她的小嘴,示意她不要出声。
小颖点了点头,心跳得更厉害了。
这时在他二人身后斜对面的一棵树后,东胜也握紧了手中的红缨枪,看到林毅不让他们冒然行动,会意的点了点头,此时出去一叫喊,无异于打草惊蛇,就抓不住此贼啦。
此时的高勇早就脱了军装,换上了一身粗布黑衣,与高勇同行的人,跟高勇的穿戴差不多,看年纪也是30多岁,一脸的麻子,生的贼眉鼠眼的,单看这貌相就不是个好东西,两个人身后都背着刀。
高勇一边走,一边嘴里骂骂咧咧,“妈的这鬼天气!”
“高兄,还有多远?”麻子脸也不想往前走了,仰头看了看天,两个人躲到了一棵大树下避雨。
“不远了,还有20多里地,出了这片林子,再翻过一个小山坡,过了一条小河就到了。”
“还有这么远啊,要不咱们回去吧,你对那里太清楚了,还踩什么点啊?让当家的带着人过来把他们端了就成了。”
高勇摇头道:“如果就所里那几个鸟人,当然不在话下。但是我们上次洗了东庄和西庄,惊动了官府,而且鞑子也常在附近出没,朝廷如果派来大队人马,或者撞上鞑子,那这事儿就不好办了。我们这次来必须得把这些情况摸清楚,趁着今天下雨,我们先到所周围转一圈,你不是想见识见识那个丫头片子吗,长得太水灵了,上次老子没有得成,被张百户那个老家伙和姓林那小子搅了好事,今天如果运气好,我们把她弄走。”
“哦,哈哈哈哈,走走走。”麻子脸大笑了几声,听说有漂亮姑娘,有些迫不及待了,也不顾下雨了,拉着高勇往林毅这边来了。
他们这番谈话,林毅三个人听的一字不差。
此时全明白了,果然是这个狗贼干的,现在他又勾结了流贼出来踩道,打算端掉他们整个军所,真是狗胆包天。三个人恨得咬牙切齿,特别是小颖银牙咬碎。
林毅怒从心起,但是林毅很慎重,听他们俩这话的意思是,高勇已经成了流贼,他们俩当家的是流贼头子,带着一帮流贼,离这里应该不远,这个情况得摸清楚。
因此,林毅用近乎哑语的声音告诉小颖和东胜,要尽量抓活的。小颖肯定听得清,不过几米外的东胜一看林毅的口型,也明白了他们旗长的意思。
如果要是高勇一个,林毅穿出去就能把他轻而易举制住。但是他还有同伴,不知道此人底细,如果要跑了一个,或者一叫喊,被大批的流贼发现,可就糟了。
因此,林毅必须做得稳一点,示意东胜和小颖,悄悄的后退,然后绕到他们的后面,掐断他们的归路。
两个人提着刀枪离开了林毅的视线。
这时高勇和那个人就到了林毅隐身的这棵树近前,林毅知道该动手了,不然就暴露了。
他把腰刀轻轻的抽出来,尽量让利刃出鞘的响动轻微一些,然后一个箭步从树后面就冲出来了,一道掠影直取高勇。
高勇在前,那个人在后面紧跟着他,两个人根本没有料到,早就有人盯上了他们。
等他发现了林毅已经到了他的近前,也反应不过来了,刚然一惊,林毅的刀就到了,噗的一声就给他捅进去了。
当然,林毅没往他的致命地方捅,这把刀只是刺中了他的左肩膀,鲜血狂飙,疼的高勇惨叫一声,一个趔趄摔倒在地。
但是高勇的确有两下子,当了多年的边兵,跟流贼和鞑子都打过交道,要说身经百战谈不上,但也是经过多次大阵仗的人。
此时的他一个就地18滚,滚出多远,已经看清了是林毅,站起来就跑。
本来林毅在他的印象中,一对一林毅根本对他构不成任何威胁,但是现在他跟林毅不是第一次交手了。算上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,他也想不明白,林毅为什么突然那么大的能耐?他在他手里根本就还不过招,他甚至怀疑那次跟鞑子拼杀之后,林毅受伤是中了鞑子的邪,所以才会变得如此悍猛。
那天晚上要不是他手底下有两下子,就被林毅抓住了,那一脚踹的可真够重的,破窗而出,回去后吃了药又疼了好多天才恢复过来。
他现在当流贼是走投无路了,另外还有一个目的,除掉林毅出一出胸中的恶气,脸上这道疤痕和身上受的伤,每每想到这件事,他心里就恨林毅,不除之不快。
他打算让他们老大端掉这个军所,只有这样才能够抓住林毅,报仇出气。
他的老大叫满天星,手底下多时有五六百多人。满天星是从陕北一带流亡过来的流贼,别看也叫农民起义军,跟着罗汝才和李自成都混过,但是他的人大都是一些不法之徒,亡命之辈,凑在一起。
被陕西的三边总督孙传庭打散以后,剩下二百来人流窜到了这个地方,打家劫舍无恶不作。
走投无路的高勇投了流贼,他们前者洗了两个村子,现在高勇怂恿老大端掉这个军所。大小是个军所,满天星毕竟是贼,人手又不多,听说官军最近有动静,他有些顾虑。
但是有高勇这个内线,加上高勇说所里没几个鸟兵,有一个小美女,满天星才准备对这个所动手。这次派高勇和麻子脸出来踩道,不小心碰上了林毅。
因此他现在见到林毅,哪敢再和他伸手?不顾身上的身上伤疼,拼命的跑。
林毅刚要追他,此时高勇那个帮手反应也挺快,一看半路里杀出的程咬金不容分说对他们下手了,知道肯定是冤家对头,觉得林毅就一个人,他根本没在乎,拔刀就劈。
林毅只得先对付他,一闪身,麻子脸这一刀紧贴着林毅的鼻子尖劈空了。
林毅就势一膝盖顶了过去,正中麻子脸的腹部,麻子脸身子就飞出去了,后背正撞到数米之外的一棵树上,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,一口血就吐出来了,倒在地上起不来了,他的钢刀此时也从空中落下来,深深的没入草地中。
林毅不再管他,知道这一下麻子脸,非死即伤,肯定跑不了了。
林毅提着刀来追高勇,此时前面正打得猛烈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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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,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,推动了情节的发展,同时引出了佚名的故事,看点十足。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这本连载中回到明末去当兵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佚名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503章 大明一统(大结局),已经写了1668193字,喜欢看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 而且是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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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大大,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,会一直追下去,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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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4章 刀劈宫本
第485章 郑成功和田川真纪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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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试读
崇祯九年,天聪十年,公元1636年。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。因为这一年的4月,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(今沈阳)荣登大典,定年号为崇德,建国号为大清,定国都为盛京,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。
攘外必先安内。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,整顿吏治,发展军事,大胆提拔汉人,对外进行扩张。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,定下了东征朝鲜,北服蒙古,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。
同年9月,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,就是后来的英亲王,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。然后南下,一路势如破竹,攻城掠地,袭扰京畿,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。
各地明军连连败北,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。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,毫无办法,然而太监不是男人,勾心斗角,残害忠良,的确有一套,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,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,太监统兵东躲西藏,推诿扯皮,谎报战功,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,以求得鞑子退兵,换取一时的安宁。
天子守国门。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,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,不忍订城下之盟,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。只好命令边军入卫,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,火速北上勤王。
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,是一个百户所,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,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,共同担任防卫任务。
这支边军,共有十八个人,为首的是一名总旗,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,曹文诏战死之后,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,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,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,数百明军损失贻尽,这名总旗50名军将,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。
这18个人,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,名叫林毅,左胸口挨了一箭,认为他就挂了,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,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,来到了这个百户所。
百户长接到命令,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,让这十八个人住下。
因为林毅是伤号,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,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。
起初的几天还行,过了几天,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。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!
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,胶泥色大脸,个头不高,一个叫张华,生的小窄脸,水蛇腰。等旗长走了之后,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,捂着鼻子出来了。
也不怪他俩骂娘,大热天儿的,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,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。
“真他妈倒霉,这小子命真大呀,伤得这么重,又受了一路的颠波,竟然没死?”
“谁说不是呢,鞑子的箭那么厉害,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!”
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,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,“兄弟,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?”
“什么意思?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。
高勇面露凶光,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,“干脆今晚……恩,然后把脑袋剃了,到上头讨点升赏,呆在这里,迟早会被他害死的。”
张华的腰一缩,随即又镇定下来,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,“他即便不死,也是个废物,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,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。”
这年头,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。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,去讨封,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,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。
军中的小旗官不大,能管十个人。五两银子也不算多,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,而且他们俩知道,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,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。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,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?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,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?
到了晚饭的时间,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,往那一扔,爱吃不吃,他们俩把门一关,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。
“高兄,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,我们就这么走了?”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,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。
“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?”虽然这粗茶淡饭,高勇吃的津津有味。
“高兄,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?”
“你想打她主意,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,小心你的脑袋。”
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,“高兄,我也只是说说……说说而已……”
两个人把饭吃完了,收了碗筷。推门到了屋里,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,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。饭碗菜碗都是空的,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,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。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,再没有别人了,这些饭菜哪去了?
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,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,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,“这些天有劳二位了,林毅感激不尽。”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。
其实林毅就醒了,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。
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,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,与敌搏命,同沉海底。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,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。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,只是技不如人,与鞑子搏斗的时候,挨了一箭,毙命之后,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,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。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,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,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,感到很饿时,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,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?
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,显然,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,平时要想让他吃饭,得他们俩齐动手,一个扶着,一个喂着,需折腾半天,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?
林毅康复如此之快,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,惊愕之余,赶紧赔上笑脸。
其实仔细一看,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。
“哈哈好说好说,小兄弟,今天气色不错……好好休息。”
两个人唯唯诺诺,让林毅重新躺好,把碗筷收走。把门关上,两个人到了外面,嘀咕道:“高兄,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?”
“你怕了,怎么不干?”
“不是我……”张华一咧嘴,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,心里有些发憷。
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,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,“我什么我?三更天下手,免得夜长梦多。完事之后,我们俩就远走高飞。”
“好吧。”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,最后下了决心。
到了三更天。夜深人静万籁俱寂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。
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,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,应该早就睡死了。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,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。
“我在门口放风,下手一定要利索。”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,说着提着钢刀,机警的守在了门口。
张华提着刀,稳稳心神,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,微弱的月光射进来,映在刀上,闪着清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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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9章 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
第370章 和谈
第371章 这是要大清亡国吗?
第372章 霸王条款
第373章 姜还是老的辣
作品试读
林毅饶了张华,并且答应他今日之事丝毫不外泄。张华千恩万谢,要知道林毅就算是不杀他,若把这件事捅上去,张华就得掉脑袋。这样算来就是两次救命之恩,张华识好歹。
至于高勇逃跑之事林毅和张华商议好了,以逃兵对待。本来高勇就是逃兵,随便编个理由。这年头,逃兵太多了,也没人去管。
因此张华随便扯了个谎,报了他们总旗,总旗又报了百户长,将高勇除了名,这件事就算了了。
因林毅的伤势,奇迹般的好转,也没有再给他派人,让张华一个人负责,接下来张华对林毅像伺候老太爷一样恭恭敬敬地伺候着林毅,洗衣,打饭,换药洗脚,简言之,林毅一整天的吃喝拉撒睡都有张华一个人负责。
但是林毅对张华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,这是乱世,笑里藏刀的人太多了。谁知道张华究竟是个什么变的,知人知面不知心,而且人都是会变的。
要不是那一天,该着自己不死,脑袋掉了,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。因此林毅每天对张华保持着警惕。
十多天后,林毅已经能够下床活动了,这几天张华对他始终是恭敬有加,伺候得无可挑剔。
林毅对他警惕的这根弦也渐渐放松了。林毅的身子快速的恢复着,身体本能的警惕性也与日俱增,不需要怎么刻意留神,对这个张华林毅有把握随时都能将他制服。
领来了两个人的饭菜,林毅和张华津津有味的吃着。
“兄弟,你见过小颖吗?就是伙房里帮厨的,张百户的女儿。”张华一边吃着,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。
林毅摇摇头,他对女人不感兴趣。尽管他是个很正常的男人,那方面的需求很是强烈,但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军人的生活,尤其是来到了乱世,又有伤在身,能先顾着命就不错了。
“今年才十四岁,长辫子大眼睛,身材高挑,生的太水灵了,细皮嫩肉的能掐出一股水来……”
张华说着咽了一口吐沫,不由自主地把手中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。
林毅看他那下作像只是笑了笑,仍旧吃自己的饭。心里话,什么样的美女老子没见过?不过到现在为止,还真没见过这个小颖的真面目。
“听说他娘没了,她随军是代她娘尽孝,她爹也就是我们的张百户,经常不在军中……”
“张兄,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。”
“哈,没事儿没事儿。”张华看林毅始终没有什么兴趣,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似的,他觉得他像是在对牛弹琴。
低头又吃了几口,张华不知又想起什么,那小窄脸表情又丰富了起来,禁不住又道:“离我们这十多里地有个村子,那里面有个女娘们儿……”张华用两个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,“兄弟想要不,只要一个这就行了。”
张华说着,把手中的窝头转了转,眼睛笑得的眯成了一条缝。
林毅只是瞄了他一眼,笑了笑,仍然吃自己的饭菜。
张华泄气了,不再说了。二人饭菜吃完张华把两个人的碗筷收走刷干净了,送到了伙房。
正好碰到小颖,他盯着小颖两眼直勾勾的看,那双小眼睛简直是入木三分,先是脸,后胸脯,直到把小颖看得俏脸红到脖子根处,活都没法干了。
这一幕恰好被总旗王建看到了,骂了一通,张华才狼狈而逃。
这一天晚饭过后,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。张华送碗筷去了,他知道,这家伙一去,回便没有时候。除非他提前叫他,给他安排事做。
夕阳映红了西边的天空,整个山林像披了一道彩虹。远山近水,绿树花草仿佛也都有了金色。
林毅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,然后开始活动筋骨。这一活动身上骨关节咔吧咔吧直响,他觉得要再不活动一下身子,就像要锈住了一样。
拉臂,弯腰,压腿,然后踢腿打拳。由快到慢,直到浑身冒汗,气喘吁吁,林毅才停了下来。
感觉身子还是很虚,而且胸口的伤隐隐有些疼,他不敢再活动了。这时苍穹像一口大锅扣了下来。
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开始飞回到树上的安乐窝中。
山下面一条玉带般的小河引起了林毅的兴趣,刚出了一身的臭汗,好多天没有洗澡了,想想这些身上越发的不舒服。
林毅便顺着山坡下来了,几十米远的样子就来到了河边。
林毅迫不及待就开始脱衣服,他刚把上衣脱了,光着个膀子,这时水面上哗啦响了一声,钻出一颗脑袋,长发飘逸,银晶四溅。
这动静惊动了林毅,瞬间瞪大了眼睛。
离他数丈远的水面上,一个少女立在水中,光着上半身面对着他,正在用小手抹脸上和长发的水。
如玉的肌肤,青春的起伏,一览无余。
林毅是第一次真实的看女孩子的身子,他有些眼晕。
这时天还没完全黑了下来,这女孩把脸上的水抹去,清澈的双眸,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林毅。
“啊——”女孩子尖叫了一声,双手抱胸,双眼用力地挤着,仿佛她把眼睛闭实,林毅都看不到了一样。
林毅这才如梦方醒,转过身狼狈而逃。一口气跑到卫所附近,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膀子呢。有心想回去拿衣服,又怕碰见那少女。
幸好此时天已经黑了,所里的兵将是不少,但是也没有人站岗。他转到了旁边,翻墙而入。
回到了自己的屋里,张华那家伙还没回来,他没亮灯躺回到自己的床上,心里腾腾直跳,好半天气才喘匀。
这个女孩子是谁呢,怎么这般时候一个人在那里洗澡?今天自己是不是闯祸了?管他呢,反正自己是无意的,再说看看又不会看少什么,又不会看坏什么。
林毅对女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后世开放的和平年代。
这样想着,也是他的确累了,很快就进入了梦乡。
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,饥肠辘辘的声音又把他叫醒,晚饭本来吃的就不多,又加上晚上他活动了一下,晚饭吃的那点东西早没了。
妈的,什么都能受着,忍饥挨饿的滋味太难捱了,林毅腹诽着,翻了个身。
这才发现,张华这货的床铺还是空荡荡的。
“妈的,这个色鬼死哪去了。”
林毅刚骂了一声,外面牛角号声响起,紧接着又有人大喊:“百户大人有令,全体集合啦!林毅,总旗也让你去——”
要是听不到这些,林毅仿佛忘了这是军所,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,所里这么多人,林毅就没见到几个人。一百多号的编制,一不练兵,二不修边,不知道这些军将老爷们整日里都在干什么。
有些时候林毅仿佛忘记了,这是军营,然而他只管养他的伤,别的他不管,也管不了,毕竟他才是一个乱世的小边兵。
就像一片落叶,落到了水里,现在他只能随波逐流。
深更半夜的,突然全体集合了,而且指名点姓,让他这样的伤号也参加集合。
林毅认为有了紧急军情,后世练就的快速反应能力爆发出来,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了,穿衣拿刀出动可以按秒计算。
然而衣服在哪儿呢?划了几下,没有划着,这才想起昨天晚上洗澡的事。情急之下,他抓了一件张华换下来的脏衣服穿上了,一股汗臭味扑鼻而来,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,提着腰刀就往外跑。
前面的院子里点了十几只火把,然而人影摇摇,显的很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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