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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圈从不动心的他,为我布下天罗地网广告+结局

什么时候能赚九个亿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小说《京圈从不动心的他,为我布下天罗地网》,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,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安以舒沈砚京,文章原创作者为“什么时候能赚九个亿”,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:那年秋天我从南方到京城出差,误打误撞走进一条胡同,在银杏树下拍下了那年最美的照片。我并不知道,一辆缓缓驶过的黑色轿车里,有人隔着车窗,一眼就将我刻进了心里。他是京圈里从不动心的天之骄子,却为我布下了天罗地网。我只当是一场普通的相遇,却不知,一千九百七十六公里的距离,从来都挡不住他的步步为营。...

主角:安以舒沈砚京   更新:2026-05-06 21:1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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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京圈从不动心的他,为我布下天罗地网广告+结局》精彩片段

门关上了。何旭站在原地,看着那扇关上的门,愣了好几秒,然后慢慢地转过头,看了程越一眼,看了陆鸣一眼,看了宋野一眼。三个人面面相觑,然后何旭忽然笑了,笑得弯了腰,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
“他要去接她,”何旭一边笑一边说,“她都说在地铁上了,二十分钟就到,他还要去接她。他等不了二十分钟,他一分钟都等不了。”
程越也笑了,笑完之后摇了摇头,说了一句:“这就是爱情。”陆鸣推了推眼镜,没有笑,但他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,那大概是他能做出的最大的笑容了。宋野在角落里拨了一个和弦,音符欢快得像一串跳跃的珠子,在包厢里滚来滚去,最后消失在笑声里。
沈砚京出了俱乐部,冷风迎面扑来,他扣上大衣的扣子,快步走向停在路边的车。他上了车,发动引擎,车子驶入夜色中的京市。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拿起手机,给安以舒发了一条消息:“我到地铁站接你,你在哪个出口?”
安以舒回了一个出口编号,然后加了一句:“你真的不用来的,我自己走回去就行。”
沈砚京没有回复这句。因为他已经在了。
他把车停在地铁站门口的那个临时停车位上,熄了火,下了车。夜风很大,吹得他的大衣下摆不断翻飞,他站在地铁站出口的旁边,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,看着那扇亮着白色灯光的玻璃门。他知道她还要好几分钟才能到,但他愿意等。不是因为他有耐心,而是因为等她这件事本身,就是一种快乐。不是“苦尽甘来”的快乐,不是“熬到头了”的快乐,而是从第一秒到最后一秒,每一秒都很快乐。因为每一秒都在靠近她。
玻璃门开了,安以舒从里面走出来。她穿着黑色大衣里面是一条毛衣和黑色半身裙 ,围着那条燕麦色的围巾,扎着一个低马尾。背着一个大托特,包鼓鼓囊囊的,大概装着今天带回家加班的东西。她走出来的时候低着头在看手机,没有看到他。
沈砚京站在她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,看着她低着头走路的样子,看着她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碎发,在路灯下像细细的金丝。他没有叫她,就是站在那里,等她抬起头来。
安以舒走了两步,感觉到面前有人,抬起头,看到沈砚京站在她面前,站在路灯下,橘黄色的灯光从头顶洒下来,在他身上镀了一层温暖的光。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平静,但那双深灰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她读得懂的东西——他在等她,他很想她,他一分钟都等不了所以自己来了。
安以舒看着他的眼睛,忽然笑了。那种笑容不是“你好傻”的笑,不是“我都说了不用你来”的笑,而是一种被宠到了、被在乎到了、被一个人放在心尖上捧着的那种,从心底最深处涌上来的、带着一点酸、一点甜、一点“我何德何能”的感动,和一点“我值得”的笃定的笑。
她走过去,走到他面前,抬起头看着他。她比他矮了大半个头,围巾遮住了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和一小截鼻梁。她看着他的眼睛,看了两秒,然后伸出手,抓住了他大衣的衣角。
不是挽住他的手臂,不是牵他的手,就是轻轻地、像小孩子一样,抓住了他大衣的衣角。这个动作很小,小到如果不是在路灯下、如果不是沈砚京一直在看她,根本不会注意到。但他注意到了,他什么都注意到了。他看着她的手——那只戴着毛线手套的手,紧紧地攥着他大衣的右下角,攥得很紧,像是怕他跑了。
沈砚京低头看着她攥着他衣角的手,看着她被冷风吹得微微泛红的脸颊,看着她因为加班而有些疲惫但看到他就亮起来的眼睛,忽然觉得,他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,就是在那个秋天的下午,让方远去查了一个站在银杏树下的女孩。
他伸出手,握住了她攥着他衣角的手。隔着毛线手套,他感觉到她的手指微微蜷着,在他的掌心里慢慢松开,然后反握住他。两个人就那样站在地铁站门口,手牵着手,谁都没有说话。夜风从胡同口灌进来,吹得他们的衣角不断翻飞,吹得她的围巾飘起来,拂过他的手背,痒痒的。
安以舒忽然说了一句:“沈砚京,我今天加班的时候一直在想,我是不是太粘你了?”
沈砚京低头看着她,她的表情很认真,不是在撒娇,不是在求安慰,而是真的在问一个她很在意的问题。他想了想,说了一句让安以舒没有想到的话。
“没有太粘,”沈砚京说,“还可以再粘一点。”
安以舒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这次笑得很大,大到露出了牙齿,大到眼睛弯成了月牙,大到围巾从鼻梁上滑了下来,露出她被冷风吹得红红的、但笑得像春天一样的脸。
“你说的,”安以舒说,“到时候别嫌我烦。”
沈砚京看着她的笑脸,嘴角那个弧度终于藏不住了,弯弯的,像一把拉满了的弓,绷着很多说不出口的情绪——不是爱,爱太轻了;不是喜欢,喜欢他已经说过了。是一种比爱更沉的、比喜欢更深的、他不知道该怎么命名的东西。他只知道自己愿意被她粘着,愿意让她占据他所有的时间、所有的空间、所有的注意力,愿意在她面前放下所有的冷淡、所有的疏离、所有的盔甲,变成一个会因为一条消息就嘴角上扬、因为一张自拍就心里发软、因为一句“我在想你”就开车穿过半个城市去地铁站接她的、普通的、笨拙的、不像沈砚京的沈砚京。
“不会嫌你烦,”沈砚京说,握紧了她的手,“一辈子都不会。”
夜风还在吹,京市的冬天还很冷,但安以舒觉得自己的手心是热的,从掌心蔓延到指尖,从指尖蔓延到手腕,从手腕蔓延到心脏。那颗心脏跳得又快又有力,像一个鼓手在敲一面鼓,咚咚咚的,每一声都在说同一句话——他在,他在,他在。
沈砚京是在二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告诉安以舒这个消息的。
那天他接她下班,车子没有开往任何一家餐厅,也没有开往那个挂满灯珠的小院子,而是直接开回了她的住处。车子停在她小区门口的时候,安以舒已经觉得有些不对劲了——他平时送她回来,总是在车上说完话,她下车,他离开。今天他熄了火,解开安全带,偏头看了她一眼,说了一句“我陪你上去”。安以舒看着他,他的表情和平时不太一样,那双深灰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、沉甸甸的东西,不是难过,不是不舍,而是一种“我有话要跟你说但不知道怎么开口”的犹豫。她没有多问,点了点头,两个人下了车,走进了小区。
进了门,安以舒换了鞋,把羽绒服脱了挂在衣架上,转身去厨房倒了两杯水。沈砚京坐在沙发上,接过她递来的水杯,握在手里,没有喝。安以舒在他旁边坐下来,偏头看着他,等了好一会儿,他都没有开口。她认识他以来,从未见过他这副样子——沈砚京会不知道怎么开口?他是那种在任何场合都能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复杂意思的人,谈判桌上如此,平时说话也是如此。但此刻,他握着水杯,指腹在杯壁上无意识地摩挲着,像是在用这个动作拖延时间。
“沈砚京,”安以舒叫他的名字,声音不大,但很认真,“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?”
沈砚京放下水杯,转过身来看着她。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下,从她的眼睛到她的嘴唇,又从她的嘴唇回到她的眼睛,像是在做最后的确认——确认他不会后悔,确认他是认真的,确认他要说的话不会让她太难过。
“公司上市的事情,”沈砚京说,声音比平时低了一些,“定下来了。”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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