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我逃了。
即使最后还是被迫回来,那几年也是我不用在乎别人眼光的难得自由时光。
一阵争执声将我的神智从过去拉回现实。
是陆鸣和营业员。
我凑过去听了几句。
原来是因为这双舞鞋。
陆朝朝提出购买这双鞋,但据营业员所讲,这双鞋是她们老板亲自设计的自留款,不对外出售。
看得出陆朝朝是真的很喜欢这双鞋。
陆鸣自然是站在陆朝朝这边,替她向前争论。
陆鸣好说歹说营业员就是不松口,眼见他火上心头,陆朝朝轻轻拽了拽陆鸣的袖子,垂下眼帘,用求助的目光看向陆夫人。
陆夫人哪里受得住心肝宝贝这样的眼神,当即就对营业员说:
“小女是真的喜欢这双鞋,能否帮忙联系一下你们老板,我可以用双倍的价钱买下来。”
“这……”
营业员神情犹豫,不等她想好说辞,就听见身后飘来一句:
“既然真想要就给她吧。”
“老板!”营业员如释重负地喊了一声。
听见这话,陆夫人当即扬起笑容表示感谢。
可话还没说出口,在看见来人身影的一刹那,她的笑容僵住了。
那是一个长卷发,红唇微挑,长相格外明艳动人的女子。
我一眼就认出她是谁。
盛露。
——我的“妈妈”。
仗着别人看不见我的身影,我绕着众人走了一圈。
在场几人的反应都被我收入眼中。
陆夫人的反应在我意料之中。
怎么说盛露也是屡次破坏她的家庭,害她险些一尸两命的罪魁祸首。
此时此刻她若是扑上去**我都不会感到意外,更何况只是面无表情站在原处。
倒是陆朝朝。
按理说她应该不认识盛露,在听到老板愿意将她看中的东西让给她,她不是应该高兴吗?